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抽查提纲2

白癜丸价格在哪个价位区间 http://m.39.net/pf/a_4342727.html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抽查提纲(2)

被检查厂:检查时间:

图文无涉。

6.1.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并设置符合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检查结果:

6.1.15生产现场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现场禁止存放超过规定数量的油类。运行中所需的小量润滑油和日常使用的油壶、油枪等,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室内。(条文说明:6.1.15汽油、煤油和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如果管理不当,遇上火源就会燃爆,因此严禁存放在生产现场。生产现场存放的油类主要是透平油、绝缘油和润滑油等,属丙类油品,生产现场用桶储存的存油量不应大于0.2m。油类盛放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不让油蒸汽冒出。日常使用的油壶、油枪,应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室内。)

检查结果:

6.1.21生产场所的电话机近旁和灭火器箱、消防栓箱应印有火警电话号码。

检查结果:

6.1.23发电厂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6火灾发生时,送排风系统和空调系统应能自动停止运行。

检查结果:

6.3灭火设施

6.3.6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测、保养和维修,应委托有消防设备专业检测及维护资质的单位进行,其应出具有关记录和报告。(条文说明:6.3.6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保养和维修人员,应当持有效证件上岗。)

检查结果:

6.3.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接入本单位或上级24h有人值守的消防监控场所,并有声光警示功能。

检查结果:

7.1.8事故油箱应设在主厂房外,事故油箱应密封,容积不应小于1台最大机组油系统的油量。(注:实地查看。)

检查结果:

7.1.29循环水冷却塔停用检修时,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防止火星溅落引起内部结构燃烧。循环水冷却塔安装施工或检修过程中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注:查作业文件包。)

检查结果:

7.3.4脱硫系统停止运行期间,所有带可燃衬胶内衬的设备都应有“严禁烟火”的警告标示牌。脱硫装置工艺水箱应保持充满,除雾器冲洗水应在备用状态。(注:查作业文件包。)

检查结果:

8.1.6易自燃的高挥发份煤种的煤不宜长期堆存,必须堆存时,应有防止自燃的措施,并经常检查煤堆内的温度。当温度升高到60℃以上时,应查明原因并立即采取措施。(条文说明:在检测煤的温度时,要从堆的上、中、下及用不同方法测定。温度计在煤堆内至少停留10min。当温度达50℃时为危险界限,达60℃时应采取措施。)

检查结果:

8.2.2在停用的制粉系统动火作业,必须清除其积粉及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执行动火工作制度;在有煤粉尘的场所动火,应测定粉尘浓度合格,并办理动火工作手续方可进行动火作业。(注:查作业文件包。)

检查结果:

8.2.3制粉系统防爆装置排放口应避免朝向人行通道、设备、电缆桥架。应对防爆装置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防爆装置动作后应立即检查及清除周围火苗与积粉。

检查结果:

8.3.9卸油区及油罐区必须有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油罐接地线和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分别装设。输油管应有明显的接地点。油管道法兰应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每年雷雨季节前须认真检查,并测量接地电阻。防静电接地每处接地电阻值不宜超过Ω;露天敷设的管道每隔m-m应设防感应接地,每处接地电阻不超过30Ω。

检查结果:

10.2.8应安装漏氢检测装置,监视机组漏氢情况。当机组漏氢量增大,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查找泄漏点。(条文说明:10.2.8漏氢检测装置具有灵敏度高响应速度快、测点位置全面的特点,分别布置在定子冷却水箱上部,汽端和励端空侧回油管,封闭母线的A、B、C三相和中性点位置,基本能够覆盖靠人力不好检查的所有容易泄漏位置。安装漏氢检测装置,在线监视机组漏氢情况。)

检查结果:

10.2.12放空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放空管应设阻火器,阻火器应设在管口处。放空管应采取静电接地,并在避雷保护区内。

2室内放空管出口,应高出屋顶2.0m以上;在墙外的放空管应超出地面4.0m以上,且避开高压电气设备,周围并设置遮栏及标示牌;室外设备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0m以上。排放时周围应禁止一切明火作业。

3应有防止雨雪侵入、水汽凝集、冰冻和外来异物堵塞的措施。

4放空阀应能在控制室远方操作或放在发生火灾时仍有可能接近的地方。

检查结果:

10.2.13氢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8室内外架空或埋地敷设的氢气管道和汇流排及其连接的法兰间宜互相跨接和接地。

检查结果:

10.2.14室内现场因生产需要使用氢气瓶时,其放置数量不应超过5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氢气瓶与盛有易燃易爆、可燃性物质、氧化性气体的容器和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8.0m。

2氢气瓶与明火或普通电气设备的间距不应小于10m。

3氢气瓶与空调装置、空气压缩机和通风设备(非防爆)等吸风口的间距不应小于20m。

4氢气瓶与其他可燃性气体储存地点的间距不应小于20m。

检查结果:

10.2.15氢冷器的回水管必须与凝汽器出水管分开,并将氢冷器回水管接长直接排入虹吸井内。若氢冷器回水管无法与凝汽器出水管分开,则严禁使用明火对凝汽器管铜找漏。

检查结果:

10.2.24建筑物顶内平面应平整,防止氢气在顶部凹处积聚。建筑物顶部或外墙的上部应设气窗或排气孔。采用自然通风时,排气孔应设在最高处,每个排气孔直径不应少于mm,并朝向安全地带。屋顶如有梁隔成2个以上的间隔,或“井”字结构、“肋”字结构,则每个间隔内应设排气孔。排气孔的下边应与屋顶内表面齐平,以防止氢气积聚。

检查结果:

10.2.25制氢站、供氢站应设氢气探测器。氢气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接入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条文说明:10.2.25制氢站、供氢站应设氢气探测器,当检测到空气中的含氢量达到0.4%(体积比)时,现场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联动排风机,同时厂消防控制室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报警部位信号。没有设置氢气探测器的,应使用防爆等级符合规定的便携式测氢仪每周对制氢站(供氢站)空气中的含氢量进行一次检测,最高含量不超过1%。)

检查结果:

10.2.27氢气生产系统的厂房和贮氢罐等应有可靠的防雷设施。避雷针与自然通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少于1.5m,与强迫通风口的距离不应少于3.0m;与放空管口的距离不应少于5.0m。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高出放空管口1.0m以上。

检查结果:

10.3.2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时,水喷雾灭火系统管网应有低点放空措施,存有水喷雾灭火水量的消防水池应有定期放空及换水措施。(条文说明:10.3.2以便及时排除积水、避免锈蚀,不影响灭火,同时规定消防水池必须定期放空换水以保证水质。)

检查结果:

10.3.12室内或洞内变压器的顶部,不宜敷设电缆。室外变电站和有隔离油源设施的室内油浸设备失火时,可用水灭火,无放油管路时,不应用水灭火。发电机变压器组中间无断路器,若失火,在发电机未停止惰走前,严禁人员靠近变压器灭火。

检查结果:

10.3.13变压器火灾报警探测器两点报警,或一点报警且重瓦斯保护动作,可认为变压器发生火灾,应联动相应灭火设备。

检查结果:

10.5.11电力电缆中间接头盒的两侧及其邻近区域,应增加防火包带等阻燃措施。

检查结果:

12.1.8高空进行焊接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清除焊接设备附近和下方的易燃、可燃物品。

2将盛有水的金属容器放在焊接设备下方,收集飞溅、掉落的高温金属熔渣。

3将下方裸露的电缆和充油设备、可燃气体管道可能发生泄漏的阀门、接口等处,用石棉布遮盖。

4下方搭设的竹木脚手架用水浇湿。

5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区域内,不得放置氧气瓶、乙炔气瓶。

6焊接工作全程应设专职监护人,发现火情,立即灭火并停止工作。(注:查看作业文件包。)

检查结果:

12.2.8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必须执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领用需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检查结果:

12.3绝缘油和透平油油罐、油罐室、油处理室

12.3.8钢质油罐必须装设防感应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每处接地电阻不超过30Ω。(条文说明:12.3.8储存可燃油品的钢罐应符合《交流电气装置接地》DL/T的规定。)

检查结果:

13.1.4下列建筑物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主厂房(包括汽机房和锅炉房的底层和运转层、燃机厂房的底层和运转层、煤仓间各层、除氧器层、锅炉燃烧器各层平台),集中控制楼、主控制楼、网络控制楼、微波楼、脱硫控制楼,继电器室、有充油设备的屋内高压配电装置,屋内卸煤装置、碎煤机室、转运站、筒仓皮带层、室内储煤场,柴油发电机房,生产、行政办公楼,一般材料库、特殊材料库,汽车库。(条文说明:13.1.4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的规定,下列建筑物或场所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脱硫工艺楼,增压风机室,吸收塔,吸风机室,屋内高压配电装置(无油),除尘构筑物,运煤栈桥,运煤隧道,油浸式变压器检修间,油浸式变压器室,供、卸油泵房,油处理室,岸边水泵房、中央水泵房,灰浆、灰渣泵房,生活消防水泵房,稳定剂室,加药设备室,进水、净水构筑物,冷却塔,化学水处理室,循环水处理室,启动锅炉房,供氢站,推煤机库,消防车库,贮氢罐,空气压缩机室,热工、电气、金属实验室,天桥,排水、污水泵房,各分场维护间,污水处理构筑物,电缆隧道,材料库棚,机车库,警卫传达室。)

检查结果:

14.3.5油浸式变压器、油浸式电抗器、油罐区、油泵房、油处理室、特种材料库、柴油发电机、磨煤机、给煤机、送风机、引风机和电除尘等处应设置消防砂箱或砂桶,内装干燥细黄砂。消防砂箱容积为1.0m,并配置消防铲,每处3把-5把,消防砂桶应装满干燥黄砂。消防砂箱、砂桶和消防铲均应为大红色,砂箱的上部应有白色的“消防砂箱”字样,箱门正中应有白色的“火警”字样,箱体侧面应标注使用说明。消防砂箱的放置位置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4.3.8典型工程现场灭火器和黄砂配置可按本规程附录G的规定采用。

检查结果: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ls/503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 冀ICP备1902957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