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环联席三部曲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
近年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认同感,已取得了良好成效,年截止至10月,该局移交了7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去年共移交19件,在保证执法力度与深度的同时,多起案件被生态环境部、省厅作为典型案件录用,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支撑保障作用,也为创建“无废余姚”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加强部门间合作。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各自专业职能,通力合作,实现信息共享互通。对重大疑难案件通过会商达成共识,共同破解执法难题。10月8日,由余姚市人民法院、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余姚市公安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办理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协商明确了行政拘留案件移送标准、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情形认定、刑事案件线索通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等五方面内容。二是明确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移送时限要求、受理条件和案件移交流程。三是明确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类案件行政拘留证据和满足条件,以及部分情况下无需移送标准。四是针对刑事案件线索通报和案件移送条件,部分情形可商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梳理其他需要公安机关提供支持和协助的情形事项。五是明确办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中哪些要素能够作为证明生态环境损害的证据,明确公检环三个部门在调查取证阶段的协作流程。五是通过建立联络员机制,建立案件沟通会商制度以及强化合作宣传报道的形式来进一步强化完善联动工作机制。
二、持续深入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领域违法犯罪。去年以来,该局连续查获一起废机油壶粉碎加工点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案;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弄虚作假案;跨区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胡建军,田礼江焚烧危险废物案;余姚市凯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倾倒危险废物案,多起案件被省生态环境厅列为典型案例。
年11月1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执法人员发现牟山镇牟山湖村空地处正在进行含油废木屑的露天焚烧,现场伴有大量白色烟尘和明显异味。通过调查发现当事人擅自收集、焚烧含油废木屑约6吨并造成环境污染。因此,环保部门迅速与公安部门及当地政府沟通,将治理程序前置,在办案的同时,快速处置危险废物。环保部门负责调查取证并委托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事宜,同时由当地政府联系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出具治理方案,公安机关负责加强办案节奏固定环境损害的证据,多方联动,提升办案效率。在环保、公安部门的现场监督下,5吨多的危险废物经由危废公司妥善处置,没有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进一步的损害。
三、加强学习交流。除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部、省、市典型案以外,还邀请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专家对全局执法人员现场授课,针对生态环境领域涉行政拘留、刑事犯罪案件办理、移送过程中取证难点、证据固定、适用法律、犯罪情形解释等问题以案说法、现场答疑。
接下来,余姚市将进一步加强公检环三个部门协作配合,不断探索完善行刑衔接运行机制,持续巩固和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成效,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合力,确保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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